勞動法是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權利,保護用人單位和個人合法勞動權益的法律。 我國勞動力多,許多工廠生產任務重,經常出現加班現象,用人單位給予了一定的資金補償,但往往加班是違法的。 根據勞動法,每天加班時間是多少? 通常,每天最多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假期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在八小時以下、平均每周工作時間在四十四小時以下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三十七條實行計件工資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執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下列節日期間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五一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假期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工會與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因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危及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置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路線、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維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一(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補缺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假期。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以上就是勞動法規定每天加班時間為多少的問題。 目前,我國勞動者加班幾乎成為常態,許多勞動者不知道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得不忍受繁重的勞動任務,沒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工作壓力很大,而用人單位卻不能依法支付加班報酬
擴展閱讀:
員工不想加班,能扣除工資嗎
晚上的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法律對加班費的規定有什么
無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