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師三個忌諱,我們做律師的一定要遠離三種人
很多律師可能對這項要求沒有引起重視??赡苡X得不管怎樣,只要律師能夠承攬到案件辦理,只能能掙錢,什么律師品行不品行的,一切都是在扯淡!即使是坑蒙拐騙,只要能夠掙到錢就可以了,就是進監獄也是在所不辭。
那么律師品行的標準是什么?我覺得有兩項要求,第一項要求就是要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第二項要求是需要符合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的要求。
律師只有達到上述兩項要求才是律師具備的高度思想品質。
司法行政機關及律師協會不斷呼吁的也是這兩項要求。我們在日常律師工作中,要將黨的方針政策及國家的法律融入到具體工作當中。一定要務實,絕對不能務虛!如果整天只會喊口號、搞板報,而內心深處不去履行黨的方針政策及國家的法律,那就是葉公好龍、是典型的兩面人。
委托人委托我們辦理案件,最看重的是我們律師的人品怎樣?至于律師的法律知識及法律服務技能怎樣?委托人只通過與你的幾次交談,得到個初步的了解,但是他們可以對你品行的判斷,可以相信你是敬業的,你的其他方面也非常好 ,不會被你欺詐的。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律師的人品怎樣?別人不好了解。如果你與品行不良的人成為了朋友,別人也認為你也是品行不良的人。
盡管你不能與品行不良的人成為朋友,但是并不影響你為品行不良的人辦理法律事務。對于給予這類人辦理法律事務的人,你一定要格外提高警惕!因為這些人不會按照常理出牌的。
你如果與品行不良的人交往過多,他們那些不良的品質就會潛移默化到你的思想之中了。
律師也需要人際關系,身邊有親戚、同學、鄰居、老鄉、戰友、朋友之類的人。不管是各種關系的人,有法律服務需求到此律師時,應當支付法律服務費,只不過是做律師的也需要具有人情味,法律咨詢就免費了吧,代寫簡單的法律文書稍微收點費用,代理法律事務的可以在尾部收費金額適當優惠一下。這都是非常正常的。如果有人一直想取得免費的法律服務,那最好遠離這類人,再就不要與他進行交往的。因為他想與你做朋友就是想得到免費的法律服務,你交他對自己一點益處也沒有,所以只好斷交。
不管是何種原因,當你發現那些懷有敵意的人,律師一定要遠離他們。如果你再與他們接觸只可能帶來傷害,不可能帶來收益。你不要管他是多么的有權勢,他們是多么的有錢,也不要管他們是多么的具有社會關系,他們均不會對你有利。你要學會趨利避害,防禍于未然。
那些對于懷有敵意的人,并不是你在哪里傷害過他,而是他們的天性,就像毒蛇一樣,遇到人就會下毒口一樣,你遠離這些毒蛇就不會受到傷害。你在這世上根本就沒有得罪誰?有些人可能患上瘋狗病,就會隨意咬人。羨慕嫉妒恨,也能引起別人對你無緣無故的恨。所以我們做律師的日常一定要謙虛謹慎、為人低調。
就到這里吧,今天就到這里吧!一休哥。
找律師三個忌諱,注意了!有這幾種表現的律師不值得信賴
隨著法治化的推進,人們的法律意識逐漸地增強、法制素養逐漸地提升、法治信仰逐漸地樹立,百姓對于法律服務的需求也日益劇增,律師作為專門從事法律服務的專業工作人員,是法治的維護者,也是法制的實踐者。法律服務中當律師與當事人建立的不是一般的服務買賣關系,而是具有高度信賴的特殊服務關系。遇到法律問題,委托一個好律師,你才能夠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尊嚴,你的問題才能夠真正地依法解決。反過來,一個不值得信賴的糟糕律師可能會讓的問題更加復雜,甚至無益于你的問題的解決。那么,不值得我們信賴的律師有哪些表現呢?
吹毛求疵的律師不值得信賴
當我們有法律問題需要委托律師辦理,會見律師時,其侃侃而談,不管屬不屬于法律問題,都給你講的頭頭是道,甚至還會給你給出問題一定解決的承諾和保證。似乎天下沒有其不能解決的問題和難題,這樣的律師為了取得委托人的信任,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甚至夸大事實,胡子眉毛一把抓,一旦委托其辦理相關法律事務,后期遇到矛盾問題,其甩鍋推脫的概率非常大。
委托或者收取服務費前后態度不一致的律師值得信賴
一個律師如果在你支付服務費前后對你的態度發生變化,典型的有:久久不接你的電話、不回你的信息,推脫事情忙延遲與你約定的會見,對你的案子提出與之前承諾的完全相左的意見,告訴你你的案子增加了新的難度或者出現了新的問題等等,這些律師多半是不值得信賴的,他們唯一的目的就是更多地攬客戶、攬服務。投入到你的需要和服務的精力,在支付服務費后會大大的減少。
不自量力大包大攬的律師不值得信賴
律師服務具有很強的專業性,當你遇到一個律師,你發現你咨詢的不同領域的法律問題,他都明確可以給你提供服務時,多半這個律師是一個“水貨”,不是真正的高手。法律有很多門類,由此而來,律師也有很多專業門類,從事民商事法的、從事刑事法的、從事行政法的,從事民事訴訟的、從事刑事訴訟的,從事非訴訟業務的,等等,各種各樣的法律將律是分成了不同的主體。而法律內容與時俱進以及法律體系的復雜性決定了一個律師不能對所有的法律都精通,如果你遇到一個“萬金油”律師,沒毛病,你一定遇到了一個只有半桶水的“水貨”律師。這樣的律師,你不值得信賴。
轉委托的律師不值得信賴
當你與一個律師簽訂合同后,發現具體給你服務的律師不是給你簽訂合同的律師,那么這種情況你就要注意了,多半與你簽合同的律師不是一個真正的辦案律師,可能僅僅只是拿著律師證的法律銷售人員。他們沒有多少辦案經歷,對于你的案子他講的多么天花亂墜,具體到解決問題上,根本不是他去辦理,他就是典型的法律服務的“二道販子”。這樣的律師拿著律師證,其實就是一般的銷售工作,其具體法律服務能力值得懷疑,也不值得我們去信任。
不愿傾聽你的陳述的律師不值得信賴
當你遇見一個律師,他在你還沒有把事情的原委講清楚之前,就給你下結論或者打斷你的陳述,或者認為你講的不重要或者沒意義,或者給你說他遇到你這種案子很多起了,那你一定要注意了,多半這個律師不靠譜的。首先他心底里根本不尊重你,多半是盯著你的錢袋子的。因為,天下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也不會存在完全相同的法律問題和解決方案,如果你要委托的律師連你的情況都沒有搞清楚就對你的問題輕易給你下結論,那么多半她是為了盡快攬取你的服務,對于你的問題他不一定真的關心,那么委托后他也不會真正的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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