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電話不接微信不回怎么辦,“欠錢不還,不接電話、直接消失”怎么辦?
一、對方欠我錢,不接電話不見人怎么辦呢?
小編教你怎么辦,情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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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對方一直不見人、不接電話,一直拒絕還款,可以考慮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錢。具體方法如下:
第一種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一般三年),一般可直接向原告(債權人)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債務人)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被告支付款項和違約金(利息、律師費等)。起訴時應提供相關證據等證明存在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
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公告期滿30天)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可以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你的申請后,法院可以采取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老賴名下的財產比如銀行卡、房產和車輛或者其他財產。也可以拍賣被執行人的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第二條途徑是,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款項。根據我國《民法典》第四十條之規定即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第四十三條 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沒有欠條借條或者沒有簽訂合同可以起訴嗎?
(一)借貸或者買賣關系或者其他法律關系沒有借條欠條合同,并不妨礙起訴,只要有其他證據能夠證明法律關系即可,比如電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等;
1.沒有對方的身份信息及家庭地址怎么辦呢?
《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了起訴的條件,要求要有明確的被告并記明被告的住所,起訴前不知道被告的具體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師到公安機關查詢被告的戶籍登記住址,提供被告的戶籍信息后,法院就應該受理的。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無法正常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公告期滿后,法院可以依法進行缺席審理并判決。
2.債務糾紛提出訴訟的關鍵性證據有哪些呢?
(1)當事人的陳述;
(2)書證;
(3)物證;
(4)視聽資料;
(5)電子數據;
(6)證人證言;
(7)鑒定意見;
(8)勘驗筆錄。
三,起訴要符合相關條件,與有無欠條借條合同無關。
1、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
2、起訴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簡單地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或其他權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與之發生了權利、義務歸屬的爭執。
(2)有明確的被告。
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也就是要明確誰侵害了他的民事權益,或者誰與他發生民事權益的爭議。只有被告明確,訴訟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確的一點是,法律要求有明確的被告,重點在“有”字,而不論被告是否“正當”,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告錯了人,選錯了被告,并不妨礙訴訟的成立。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范圍應當明確、具體,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什么、支付什么、反對什么,應清楚、明白,不允許模模糊糊、模棱兩可,否則,人民法院難以確定審判保護的對象和范圍,因而難以提供審判保護的方法。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須向人民法院陳述的 “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以及支持該訴訟請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實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說明民事法律關系發生、發展、變更、消滅的情況及所持的觀點、理由,并提供有關證據。至于原告所持觀點是否正確、理由是否充分、證據是否確鑿,法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不問。這些是法庭開庭審理時需要查明的事實,這關系到能否勝訴,但與能否起訴無關。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起訴的案件應該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也就是說,應當屬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權對這一案件進行審判。而應當由行政機關或企業內部處理的糾紛則不屬于人民法院管轄。
欠錢不還電話不接微信不回怎么辦,欠錢不還,電話不接,教你兩招,讓他乖乖還錢
今天跟大家聊聊關于追債的一些小知識,如果大家認為我說得對,請多多關注我,給我點贊,跟我互動,如果有什么法律方面的疑問,也歡迎大家多多向我咨詢。
現實生活中,總有這么一群人,他們在向我們借錢的時候,就跟孫子一樣,不停地給你說好話,但是一旦你把錢借給他,他就開始裝大爺,你找他要錢,他不是躲著不見,就是蠻橫態度,對于這樣的人,我們該怎么辦的,有的朋友就開始忍氣吞聲,不住地給對方說好話,希望對方給我們還錢?,F在的社會真的變成了欠錢的是大爺,有理了,要賬的確是弱勢群體。
而且,有的人借完錢之后,就開始玩消失,電話不接,微信不回,去他家找,他不在,反正就是不見你,而且,你去問他家人,家人還蠻橫地回你一句,他死了,他欠你的錢,你去找他要去呀。一句話把你懟回去。所以,遇到這些不配合的人,我們只能需要拿起法律武器來對付這些人,今天就教大家兩招,讓他乖乖給你還錢。
第一招,去法院告他,不管你能不能找到人,只要你有對方身份證號和欠條,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他,要求他還錢,因為,在向法院起訴的時候,法院只要求,你有確切的人,不管這個人能不能找到,只要這個人真實存在,那么,你就可以寫起訴書,交給法院,但是,在立案的時候,你先不要說你找不到對方,這樣對立案沒什么好處,因為,現在法院案子太多,你找不到人,那么法院通知就比較麻煩,所以,不要給自己惹麻煩,就直接起訴就行。
起訴后,只要法院立案了,那么,你就可以給法院說你找不到對方,讓法院去找,有一種可能就是欠錢人把你電話拉黑,不接你的電話,那么法院的電話,他總是要接的,不然,法院就會缺席判決。第二種可能就是法院也找不到人,那也沒有關系,法院會采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就是在報紙等媒體上告訴欠錢人,你把他起訴了。有的朋友就會說,現在誰還看報紙呀,他可能根本就看不到。但是,你不要忘了,法院不管你能不能看到,法院只走法律程序,你看不到是你自己的事情。只要法院發了公告,欠錢人不來,那么,法院就可以判決對方給你還錢。
但是,還有朋友說,法院判了有什么用,他人都不在,怎么給我還錢呀。這就是我接下來講的第二招,把他“弄死”大家一定不要以為我要教大家殺人,我說的是,去法院申請對方為失蹤人,你家人不是說你死了嗎,那么,你欠我的錢,我就申請法院宣告你為失蹤人,這樣的話,你的財產,就不是你自己的財產了。比如債主把對方申請為失蹤人,那么債主就可以要求法院對失蹤人的財產進行變賣,然后給債主還錢。這樣,也能實現要回錢的目的。
以上就是關于用法律討債的小知識,如果大家認為我說得對,請一定要多多關注我,給我鼓勵,讓我有更多的動力去分享法律知識,讓法律的光芒照耀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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