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如何走法律程序,欠錢不還,起訴所需證據材料一覽表!
生活中的借貸糾紛中,債務人到期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回欠款??墒莻鶛嗳酥鲝垈鶛嘈枰峁┳C據,具體包括證明原被告身份的證據、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有擔保人的還需要提交擔保人的信息等。下面的證據材料一覽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民間借貸糾紛案所需證據
當事人訴訟主體適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出借款項時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很有必要);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工商登記檔案,社團法人登記證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及時提交變更后的登記資料。
4、如列夫妻另一方為共同被告,還應提交夫妻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等)。
5、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身份證明材料,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的主體登記資料、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
1、最好制作證據清單,證據清單上應載明證據的名稱,證明內容、原件or復印件、頁碼,方便案件審理;
2、借款合同、收據、還款計劃書、還款承諾書等債權憑證;
3、應提供銀行轉賬記錄、微信轉賬、支付寶轉賬等交付借款的憑證;
3、如果沒有借款合同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的其他證據,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4、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合同等證明擔保事實存在的證據。
5. 有抵押的,應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記手續及相關權利憑證;
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要求支付的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載明起算日及截止日期及利息計算標準等,以免法官發問時手忙腳亂答不出來。
訴訟保全所需的證據材料
1、應提供訴訟保全申請書;
2、被申請人(被告)名下財產線索信息(銀行賬號,公司股權查冊表、房產信息查冊表、車輛信息查冊表等);
3、申請人應提供等額財產為訴訟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時效證明
1. 還款催收通知書、催收短信、催收電話錄音等;
2. 債務人出具的還款計劃或者還款承諾書等。
注意,遇到案件比較復雜,涉及金額比較大的,可以委托專業律師協助取證和訴訟,從而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山東高法微信公眾號
編輯:常躍旺
欠錢不還如何走法律程序,法院強制執行到底咋執行?詳細流程都在這
我們總能聽到“強制執行”這個詞,尤其是在欠錢不還的案件當中,拿到了勝訴判決,但是對方仍然決絕還錢時,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是雖然我們總在說,可是強制執行到底是個什么樣的過程呢?
今天我們就來說說!
首先你需要了解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有效期限是多久呢?
答案是兩年!從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如果超過期限就喪失了申請執行的權利。
審判實踐中應當而且必須遵照執行,沒有任何余地。權利人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執行,便喪失了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保護其合法權益的權利。即使雙方當事人于判決或調解生效后達成新的還款協議,也并不能引起法定申請執行期限的更改。因此,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然后就是要向法院申請啦,不過申請流程如何呢?
1、申請
材料準備:
強制執行申請書;
原告身份證明:同起訴的時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體個人的話,就是身份證復印件或者戶口本復印件;
判決書原件,判決作出后法院都會送達或者通知前去領??;
生效證明:找審理該案的法官或者書記員去開具,證明該案判決已經正式生效。
不過這些材料應該提交到哪呢?
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一般可以根據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到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也就是說,一審哪個法院判了我的案子,我就可以找哪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這里要注意,申請書上關于強制執行的依據是什么一定要寫上,依據哪一份文書來申請,這是執行內容的來源和依據,切不可出現錯誤的案號問題。
2、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如果申請成功已經立案之后呢?
這個時候如果已經立案,那么法院這邊法官操作人民法院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全面查控,包括銀行存款、網絡銀行賬戶、證券、股權、不動產、機動車輛、保險理財等。
那么根據查控結果,如果對方有銀行存款的話:可以直接劃撥到法院賬戶,支付申請執行人,執行結案。
如果對方沒有銀行存款呢?
那么法官會分析網絡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財產情況及申請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制訂執行方案。
然后制作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相關單位協助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的不動產、機動車輛、證券、股權、公積金等其他財產,并啟動財產處置措施。
1、被執行人是單位職工,有工資正常發放,但又一次性不能完全履行
在此情況下,可以采取扣留提取的辦法,由執行員出具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下發給被執行人單位,找單位勞資部門或者財務科辦理相關協助手續,每月留部分生活費(一般超過最低生活保障金),然后逐月扣除。當事人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出請求時可以提前支取一次。
但是按照規定,這還不算是結案,只能按照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報結,待全部案款執行完畢,才能算是結案。執行工資的戰線有時候會拉得很長很長,十年幾十年的都有。
2、查封了房產及車輛,可以進行評估拍賣
填寫對外委托拍賣移交單;房產價格認定;雙方議價—網絡詢價—定向詢價—發起評估;搖號拍賣:第一次拍賣,若一拍沒有人拍,再進行第二次拍賣。
第二次拍賣(一般會降價5-20%),若二拍沒有人拍,再進行為期60天的變賣。變賣(不會降價)若沒有人拍,可以以物抵債。
但是如果被執行人房產、車輛、銀行存款都查不到呢?
這種情況也可以向法院申請,那么被執行人將被納入黑名單。
來源: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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