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運輸毒品罪和走私毒品罪,我想很多人都有疑問,但也有人認為這兩種犯罪不是一樣的嗎? 在走私的過程中沒有參與毒品的運輸嗎? 其實,這是兩種不同的毒品犯罪。 請律師小編詳細介紹一下運輸毒品罪和走私毒品罪的區別吧。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運輸、攜帶、郵寄毒品進入出境(國境)的行為。 行為方式主要是進口和出口毒品,或者在領海、內海運輸、收購、銷售國家禁止進出口的毒品,或者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購買毒品的,也應當視為走私毒品。
根據本法規定,影響販毒行為危害性的因素主要有:販毒數量、主體情況(是否為主要分子,是否參與國際販毒組織)、方式(是否為武裝掩護)等。 這些因素影響著毒品走私行為的危害性,進口毒品的行為,無疑會直接危害我國公民的身心健康,危害我國社會管理秩序的出口毒品行為,并不直接危害我國公民的身心健康。
換言之,進口毒品行為的直接危害后果發生在我國領域內,出口毒品行為的直接后果發生在我國領域外。 前者行為的危害性明顯重于后者。
從國外規定來看,許多國家如德國、日本都將毒品進口和出口規定為獨立犯罪,或將毒品出口行為列入運輸毒品罪,但前者的法定刑罰明顯重于后者,其立法宗旨也主要在于維護本國和本國公民的利益。 本法并未分別規定毒品進口和出口的法定刑,但司法機關在量刑時,應當區別對待進口和出口兩種行為。
毒品運輸是指在我國領域使用攜帶、郵寄、他人利用或交通工具使用等方法將毒品從那里轉移到其他地方。 毒品的運輸必須限制在國內,不是領海、內海運輸國禁止進出口的毒品。 否則就是走私毒品。
運輸毒品具體體現為將毒品從甲地運往乙地等轉移毒品的場所,但應當指出,畢竟沒有改變毒品場所卻改變毒品場所的行為也是運輸毒品。 例如,把毒品從甲地先運到乙地,出于某種原因把毒品運到甲地是毒品的運輸。
本罪是選擇性罪,行為人同時實施運輸和走私兩種行為的,定為運輸、走私毒品罪。
通過以上詳細的解答,我想此時大家都知道運輸毒品罪和走私毒品罪的區別是什么樣的。 當然,走私毒品的行為涉及毒品的運輸,但這種走私是在國內外運輸毒品,而不像運輸毒品,是在我國國內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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