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批捕,怎么爭取緩刑,需要二審嗎?
近期,有好幾個小伙伴向我提問:“朋友銀行卡借給別人用,幫助網絡犯罪,金額不大,已批捕,還沒開庭,如果說一審判一年,認罪認罰,案子結束了嗎,還是需要二審嗎?還有就是緩刑,是在一審認罪認罰的時候就可以爭取緩刑,還是需要上訴二審才能爭取緩刑,這些我不懂,想請教下,請不要復制官方的法律條文,我看得很亂,也看不到我想要的答案,就想知道能一審后能出來嗎”。
1,你說朋友銀行卡借給別人用,如果只是借,這次就基本上不會被抓,大概率是賣給別人使用;
2,不只是看金額,還可以看供幾個人使用,還可以看你投入多少資金干這個事,還可以看你獲利多少,甚至可以看危害結果,都是夠罪標準;
3,這一批全國范圍內斷卡行動抓的人,基本上都還在偵查階段,都還沒到檢察院,更加沒有開庭或者拿判決;
4,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以下簡稱幫信罪)是個很輕的罪名,是個故意降低處罰的罪名,賣銀行卡賣對公賬戶給詐騙份子,認真追究起來,詐騙罪的從犯幫助犯,洗錢罪,你也跑不掉,現在基本上都以幫信罪來追究,是為了降低處罰級別來更大范圍內的開展專項整治;
5,幫信罪以往的案例,一般判1年左右,最少8個月,畢竟被抓到一審判決,走程序都接近8個月了,不可能在看守所關了8個月,判你6個月,多出來的2個月讓法院賠你嗎,對于涉及到收卡再轉賣的小組長或者叫分舵主的人員,一般判1年6個月,也有個別判2年的,重點來了,之前說過這一批被抓的都還在偵查階段,都還沒到法院,現在是沒辦法預估這一批判決的輕重,用以往的判決對目前這一批專項斷卡行動,也不一定合適,誰知道法院內部有沒有出通知,幫信罪今年重點打擊,從重處罰,打個比方,以前的尋釁滋事罪和現在涉黑涉惡的尋釁滋事罪,判決輕重一個地下一個天上;
6,你問二審,如果一審判決判決結果你接受,還上訴干什么,不上訴,就基本不會二審了;
7,幫信罪,建議不要想緩刑了,如果按照以往一般判1年左右,拿判決書時都在看守所待了接近一年時間,判決后等幾天或者幾個月就刑滿釋放了,還爭取啥緩刑,以后定點定時報道打卡一年或兩年,有必要嗎?
8,如果一定要問什么時候爭取緩刑,不需要等一審,更不需要等到二審,可以提前到檢察院階段去做這個事情,認罪認罰加上律師的辯護意見,可以去找檢察院溝通量刑意見,通俗的說就是去和檢察官討價還價,爭取檢察院給你的量刑意見里面有“可以適用緩刑”;
9,總結一下,幫信罪就不要考慮二審了,輕罪名,認罪認罰的情況下,讓案子快點到檢察院早點送法院,盡快開庭出判決,流程耗時少了,刑期就有可能短,能早點刑滿釋放,能早一點出來才是王道,還想什么緩刑和二審,是你多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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