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夫妻之間應該互相信任。 該男子懷疑自己的妻子在坐牢期間出軌,離婚后也很在意并提出了賠償。 出軌是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理由,給無過錯方的感情和財產造成了損害,無過錯方在提出離婚時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如是該男子,可以獲得離婚賠償嗎? 接下來是富華法律網的主編,為大家介紹了該男子因涉嫌妻子出軌而離婚后,多次提出索賠,以及關于出軌離婚賠償標準的知識,請閱讀。 男子涉嫌在妻子出軌離婚后多次索賠,婚外戀離婚賠償標準
婚外戀只有在同居或重婚后才能要求離婚賠償。
婚外戀離婚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
財產損失賠償包括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費用、起訴費、律師費等直接的財產損失。
由于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出軌離婚引起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 在實際操作中,因為出軌的概率變高了,所以出軌離婚賠償還有很多人想知道。
在實際操作中,應根據以下標準進行確定:
1、婚外戀的過錯。 例如,出軌對象和第三者的行為,對沒有過失的對象的生活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吧。
2、出軌無過錯方精神受損程度。 能考慮受害者所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程度的精神和感情是否受損導致身體生病,包括是否發生過憤怒、恐懼、焦慮、沮喪、悲傷等情感障礙; 精神抑郁、恍惚,是否有影響工作和生活的精神病等。 其損害后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可提請醫療機構作出相應判斷。
3、出軌過失方的具體出軌情節。 重婚與通奸相比,重婚過失行為更嚴重,危害性更大,情節惡劣。 通奸行為相對情節較輕。
4、其他相關因素。 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后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支付等因素應作為賠償考慮因素。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婚外戀愛不僅是破壞他人婚姻家庭關系,損害自身配偶利益,不尊重配偶人格價值的行為,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 夫妻生活發生矛盾時,需要從正面正確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