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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非法經營農藥致死
- 2、沒有農藥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經營農藥最多可以處罰多少錢?
- 3、非法經營農藥將負哪些法律責任
- 4、個人能經營種子、肥料和農藥嗎?
- 5、我哥非法經營,問下,非法經營罪 農藥算不算
非法經營農藥致死
你好,
根據《刑法》的規定: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如果非法經營農藥致人死亡的話,是后果非常嚴重了??赡芘刑幬迥暌陨嫌衅谕叫痰?。以下是法律的規定: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沒有農藥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經營農藥最多可以處罰多少錢?
反了農藥經營管理條例。根據情節輕重分別適用農藥經營管理條例和刑法的非法經營罪來處理。處罰措施
責令停止經營;
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農藥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
違法經營假農藥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違法經營劣質農藥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經營農藥將負哪些法律責任
非法經營農藥可能會觸犯非法經營罪。農藥經營者加工、分裝農藥,根據對生產造成的損失大小,分別判處五年以下或拘役、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根據銷售金額不同處以數倍罰金。
法律分析
違反國家規定,未經依法核準擅自發行基金份額募集基金,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相關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罪名都是比較嚴重的刑事犯罪,往往情節嚴重,會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甚至是無期徒刑,而且在非法集資案中一般都會有民事訴訟,所以在被判刑后還得將受害者的賠償完。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無照經營進行查處,可以行使下列職權,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活動;向與涉嫌無照經營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調查了解有關情況;進入涉嫌從事無照經營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查閱、復制與涉嫌無照經營有關的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對涉嫌從事無照經營的場所,可以予以查封;對涉嫌用于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對涉嫌無證經營進行查處,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個人能經營種子、肥料和農藥嗎?
種子、肥料、農藥產品是特殊的商品,并不是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可以經營的。作為農業生產資料,如果其經營者不具備一定的資格和條件,就很難保證產品的質量,也不能指導農民正確使用這些產品。國家對種子、化肥和農藥的經營都實行許可證制度。
根據《種子管理條例》和《種子管理條例農作物種子實施細則》的規定,國家對主要的農作物雜交種子的經營實行計劃管理,其組織經營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作為常規種子,國家實行多渠道的制度,允許單位和個人在縣級以上種子管理機構的計劃指導下經營。所以,個人一般只能是經營常規種子,而雜交種子一般只能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單位經營。但不論是單位還是個人,經營種子都必須持有種子管理機構辦法的《種子經營許可證》。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個人是不能經營化肥和農藥的。1993年11月16日國家工商局、農業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肥料、農藥、種子市場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肥料、農藥的經營限于3條渠道:①農業生產資料公司和各級供銷合作社;②農業技術推廣部門(限于土肥、植保、農技推廣站因開展技術推廣和有償技術服務所需配套有償轉讓的肥料、農藥)和農墾直供墾區(限于直供的肥料、農藥);③肥料、農藥生產企業(限于自銷的肥料、農藥)。除此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肥料、農藥。常規農作物種子,按《種子管理條例農作物種子實施細則》的規定,實行多渠道經營。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限于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指定的單位經營。1995年3月20日農業部、國家工商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肥料、農藥、種子管理的通知》和1997年3月31日農業部、國家工商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農資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都對上述規定作了重申,要求嚴格核查肥料、農藥、種子的經營資格,制止和查處非法經營農業生產資料等不法行為。
我哥非法經營,問下,非法經營罪 農藥算不算
您好:
不太清楚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不過肯定是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屬于違法行為的。需要的話,可以向當地農藥執法大隊或工商局等政府部門舉報。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少農藥公司自己沒有相應的證件,但是為了避免出現違法,會采取借證的方式,與有資質生產的農藥公司協商,借用別人的名義生產,那么就可能規避法規。所以取證的話,注意要確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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