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非法經營罪自首減刑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非法經營罪自首減刑案例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富華法律網(www.buzzknow.com),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犯非法經營罪,自首能減刑嗎
- 2、非法經營罪的主從犯該如何量刑
- 3、網上代理私彩賺抽頭,非法經營罪,非法所得40萬,已全部退臟,自首,從犯認罪態度好能緩刑嗎跪求分析。
- 4、非法經營罪能減刑嗎
- 5、非法經營罪情節特別嚴重有投案自首可獲緩刑嗎
- 6、未成年,認罪積極,自首,非法經營罪,4千多萬,大概判刑多少年?
犯非法經營罪,自首能減刑嗎
任何罪名的自首都是刑法規定的減輕或者從輕處罰的法定情節。
非法經營罪在一般的罪名。自首肯定是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現了,主動接受司法機關的處理。這個是應當受到鼓勵的。
非法經營罪的主從犯該如何量刑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下面由我為你介紹相關 法律知識 。
非法經營罪的主從犯該如何量刑?
【案情簡介】
2010年7月,金某和錢某預謀:由錢某出資,金某注冊成立一家投資咨詢公司,從事黃金期貨交易代理業務,金某聘請俞某為其團隊的業務經理,對外招攬客戶,錢某則另設團隊進行營銷。2010年8月,三人在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取得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情況下,與發財公司簽訂代理協議,指使業務員通過打電話的方式,為某貴金屬交易所招攬客戶進行黃金保證金期貨交易。金某提供自己的私人賬戶作為返傭款賬戶。至2012年8月,共獲取返傭款35萬余元,錢某的團隊開發了90%的業務量,故錢某分得30萬。2012年11月,錢某經公安人員電話通知,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供述相關事實,金某、俞某相繼被公安機關拘留。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錢某、金某和俞某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非法經營期貨業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均應予處罰。其中,錢某、金某系主犯,俞某為從犯。金某、俞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錢某有自首情節,可依法減輕處罰。根據相關法律,對金某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七十萬元;對錢某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五十萬元;對俞某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四十萬元;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律師點評】
一、定罪
三人的犯罪行為滿足非法經營罪的構成要件,法院對其的定罪并無不當。
首先,該行為是違法行為?!缎谭ā返诙俣鍡l第三款明確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 保險 業務的行為屬于非法經營行為。法律對期貨業務有強制批準的規定,本案三被告人未獲批而為之,故其行為屬違法行為。
其次,該行為情節嚴重。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九條第八項規定: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三被告獲得的收益為35萬元,已超出法律規定的數額,符合情節嚴重的情形。
再次,上述行為擾亂了市場秩序。期貨業務有準入門檻,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亦有利于調節市場秩序。本案三被告未經批準從事相關業務,打破了市場的良性競爭,容易導致市場混亂。
二、量刑
法院判決認定錢某、金某犯非法經營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恰當?!缎谭ā返诙俣鍡l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結合本案案情和法律規定,法院對錢、金二人的判決符合法律規定。
但我們認為對俞某的量刑過重。俞某為金某聘用的員工,與錢某團隊之間的業務不具有必然的交集,俞某不應對全案的犯罪數額承擔責任。對其判處二年有期徒刑并處四十萬罰金過高。對此,馬律師認為可以從以下角度進行辯護:
1、俞某不參與錢某的團隊管理,不應對公司全部業務承擔責任;
2、俞某在案件中獲利少,且系從犯,對其量刑明顯重于主犯,顯屬不當。本案若有相關的證據加以佐證,俞某上訴獲得改判,縮短刑期,降低罰金的可能性極大。
【重點法條】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場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第二百三十一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通知中,第七十九條第八項規定: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2、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同種非法經營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進行同種非法經營行為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網上代理私彩賺抽頭,非法經營罪,非法所得40萬,已全部退臟,自首,從犯認罪態度好能緩刑嗎跪求分析。
非法所得40萬元,涉嫌非法經營罪,情節特別嚴重,應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如果已全部退臟,有自首情節,又是從犯、認罪態度好,可以從輕處罰。但,不能適用于緩刑。因為緩刑只能適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經營罪能減刑嗎
符合減刑條件的可以申請減刑,能否減刑取決于罪犯的日常表現,是否有悔改表現、立功表現等。
《刑法》第七十八條 【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非法經營罪情節特別嚴重有投案自首可獲緩刑嗎
自首屬于可以從輕、減輕處罰的情形,具體要看非法經營的金額、情節,如果不是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有可能適用緩刑,緩刑的法定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未成年,認罪積極,自首,非法經營罪,4千多萬,大概判刑多少年?
根據《刑法》第十七條、六十七條、二百二十五條,可得出以下結論:
如果犯罪時不滿十六周歲,非法經營不構成犯罪。
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自首的話,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非法經營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上所述,如果有減輕處罰的話,可以判處五年以下,沒有的話,也有從輕處罰,估計十年以下。
以上關于非法經營罪自首減刑和非法經營罪自首減刑案例內容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怎么樣做還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來確定??梢詠碇姆删W找律師提供對自己有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