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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非法經營罪,涉案金額6萬,獲利1萬,是煙草,大概會判多少年
- 2、非法經營煙草案件多久結案
- 3、煙草非法經營案,法院判刑后,已交罰款,煙怎么處理?
- 4、非法經營罪煙草案例是什么
- 5、非法經營案最新立案標準和量刑
- 6、中國刑法煙草非法經營罪50萬左右怎么判刑案例分析
非法經營罪,涉案金額6萬,獲利1萬,是煙草,大概會判多少年
非法經營煙草,涉嫌金額6萬元,構成非法經營罪,屬于情節嚴重的情形,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具體量刑要看是否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比如:從犯、自首、立功等。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三年內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且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經營卷煙一百萬支以上的。
非法經營煙草案件多久結案
【法律分析】
非法經營煙草案件涉嫌的罪名是非法經營罪,因為煙草是國家管控的需要取得許可經營的產品,因而在公安偵察階段,逮捕的期限為兩個月,公安機關偵察結束后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還可以重新決定逮捕,期限同樣為兩個月。檢察院審查后決定提起公訴的,法院在立案后按照現行的相關訴訟法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判,如果事實確鑿證據充分,才會對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因此,我國法律并沒有強制性規定非法經營煙草的犯罪分子被逮捕后多久能夠判刑和結案,具體要根據公安機關和檢察院以及法院的辦案所花費的時間才能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煙草非法經營案,法院判刑后,已交罰款,煙怎么處理?
沒收非法經營的煙草。
目前為止,中國法律規定,煙草屬于國家專營。非法經營煙草銷售,數額達到一定標準,構成非法經營罪。
非法經營罪,可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依法查扣的煙草予以沒收處理。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非法經營罪煙草案例是什么
一、非法經營罪煙草案例有:1.1案號:(2011)刑初字第217號主要案情:2010年8月6日9時許,被告人黃曉明駕駛五菱面包車從鶴壁市淇縣秦某某處購買玉溪牌卷煙、紅塔山牌卷煙一批?;赝局?,被安陽公安高速交警查獲,被告人黃曉明遂棄車逃匿。1.2裁判要旨:被告人黃曉明具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其在鶴壁市淇縣進煙行為,其行為由煙草管理行政機關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即可,不屬于非法經營罪中的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行為,不應按照犯罪處理。案例2.租用或借用他人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進行經營的行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2.1案號:(2014)南溪刑初字第53號主要案情:2012年7月11日,被告人陳某某租用何某甲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在宜賓市南溪區南溪鎮翠金街開設翠金煙酒門市,主要經營香煙、酒類等商品。經當地煙草專賣局查獲,扣押假冒煙草一批(沒有達到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立案標準),且核實被告人陳某某也從當地煙草專賣局訂購香煙進行銷售,總金額達360989元。2.2裁判要旨:被告人陳某某、曾某某租用或借用他人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在煙草專賣部門進貨后在指定地點經營,與持證人本人經營沒有實質區別,沒有擾亂市場秩序,也無損國家稅收,不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且被告人持有他人許可證進行經營,法律及司法解釋沒有明文規定應以非法經營罪進行定罪處罰;在被告人陳某某、曾某某查獲的假冒卷煙價值達不到刑罰追究的數額。案例3.在持有煙草零銷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煙草批發行為的,屬于超范圍經營,是行政違法行為,但不構成非法經營罪。3.1案號:(2014)鄂孝感中刑終字第00155號【類似的判決書還有(2015)贛中刑二終字第190號、(2015)長安刑初字第00205號判決書、(2014)鄂隨縣刑初字第00058號判決書、(2011)文刑初字第218號判決書、(2016)川1112刑再4號判決書、(2016)川1112刑再3號判決書、(2014)井刑初字第00095號判決書?!恐饕盖椋?011年4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陳新林在未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多次向具持煙草零售許可證的被告人馬某匯、劉某甲低價批量購買煙草,共計4508460元。3.2裁判要旨:被告人馬某、劉某甲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但多次實施批發業務的超范圍經營的情形,不宜按照非法經營罪處理,應當由相關主管部門處理,不構成非法經營罪。二、【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非法經營案最新立案標準和量刑
1、違反國家有關管理規定,非法生產、儲運、銷售食鹽,擾亂市場秩序;2、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規定,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3、未經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的業務;4、非法經營外匯;5、出版、印刷、復制、發行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6、非法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復制和發行業務;7、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的電信業務;8、其他非法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場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中國刑法煙草非法經營罪50萬左右怎么判刑案例分析
非法經營煙草金額達到50萬元,涉嫌非法經營罪,屬于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法定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具體量刑要結合實際案情,看有無從輕、減輕處罰情節。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非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的。
曾因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三年內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且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非法經營卷煙一百萬支以上的。
以上關于秦安煙草非法經營案和非法經營煙草案件內容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怎么樣做還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來確定??梢詠砀蝗A法律網找律師提供對自己有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