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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院通知認罪認罰說緩刑,法院會不會判實刑
認罪認罰實刑是否可以判緩,要根據是否符合緩刑的條件而定,對于違法事實嚴重惡劣的,那么顯然是不可以判處緩刑的,具體情況可以由司法機關在對有關違法事實進行調查取證后來進行判決處理。
法律分析
認罪認罰實刑是否可以判緩,要根據是否符合緩刑的條件而定,認罪認罰只是適用緩刑的一部分條件,要適用緩刑還必須符合其他條件,否則認罪認罰只是可以從輕處罰。主要還要看涉嫌的罪名和犯罪情節,認罪認罰只是從輕處罰的一個情節,甚至都算不上重要的情節,主要還是由犯罪種類及犯罪情節決定。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人民檢察院量刑建議并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將獲得依法從簡、從快、從寬處理;速裁程序適用范圍擴大到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公安部或最高檢批準,偵查機關可以撤銷案件,檢察院可作出不起訴決定。緩刑適用的條件: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對象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輕重是與犯罪人被判處的刑罰輕重相適應的。我國刑法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對象規定為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為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為適用緩刑的對象。至于罪行性質相對更輕的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僅僅是根據罪行性質作出具體量刑,法院認為有必要適用管制刑罰進行處罰,所以故將管制刑列為不適用緩刑制度的獨立刑種。所謂“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決確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雖然是中期或長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減輕處罰的情節,判決確定的刑期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適用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2021年認罪認罰新規定
一、認罪認罰基本都判緩刑嗎
《刑法》第72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關鍵看所犯罪責,如屬三年以下的又簽認罪認罰具結書的可以適用緩刑。
有些人犯了一些罪,但得到了緩刑的機會,所以不用去監獄里面服刑。但由于自己是在緩刑的期間,一舉一動都受到司法機關的監督,而且不能夠離開自己生活的區域,有些人就不太確定自己是否可以工作。
二、認罪認罰簽了可以免于起訴嗎
可以。3年以下刑案認罪認罰,有重大立功或撤銷案件、不起訴 , 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基礎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申請授權,在北京等18個城市試點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相關議案今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這是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一項改革,擬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中試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院量刑建議并簽署具結書的,可依法從寬處理,試點為期2年。
三、簽了認罪認罰書的后果是什么
認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并簽署具結書。
認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檢察機關建議判處的刑罰種類、幅度及刑罰執行方式均沒有異議。是否積極退贓、退賠,主動繳納罰金,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也是評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罰的重要標準。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的,不影響“認罰”的認定。
從寬是指對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根據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應當減輕處罰;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不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內從輕處罰。
綜上所述,認罪認罰基本都判緩刑,不過有些行為人犯了一些罪,雖然得到了緩刑的機會,也就是說不用去監獄里面服刑,但是由于行為人是在緩刑的期間,行為人的一舉一動都受到有關機關的監督,而且行為人是不能夠離開自己生活的區域去其他地方的。
認罪認罰可判緩刑嗎
認罪認罰判能否判緩刑需要按實際判斷,適用緩刑的條件有:
1、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緩刑條件的,可以緩刑;
2、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的,可以宣告緩刑;
3、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判緩刑必須認罪認罰嗎
【法律分析】
認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并簽署具結書。認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檢察機關建議判處的刑罰種類、幅度及刑罰執行方式均沒有異議。是否積極退贓、退賠,主動繳納罰金,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也是評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罰的重要標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的,不影響“認罰”的認定。從寬是指對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根據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應當減輕處罰;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不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內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 一、 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p>
認罪認罰基本都判緩刑
認罪認罰具結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動承認自己錯誤或罪行,并且認真悔過自新而簽署的一種認定罪行的法律文書,坦白自己犯罪行徑,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作為一種法院從寬處理的依據。關鍵看所犯罪責,如屬三年以下的又簽認罪認罰具結書的可以適用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2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從寬是指對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根據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應當減輕處罰;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不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內從輕處罰。
擬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中試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院量刑建議并簽署具結書的,可依法從寬處理,試點為期2年。
綜上所述,若犯罪分子犯罪情形不嚴重,且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悔過意圖明顯,也沒有犯罪意圖,那認罪認罰基本都判緩刑。若犯罪分子是精神病人或者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以及其他特殊情況,這時認罪是不會緩刑。
認罪認罰和緩刑的區別是什么
在法律上認罪認罰和緩刑完全不同,區別如下:
一、含義不同
1、認罪認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于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的案件。
2、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二、作用的主體不同
1、認罪認罰的主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對于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贊同檢察機關的審判結果。
2、緩刑的主體是負責審判的法院的工作人員,即審判的法官判定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
三、在法律的適用中所處的階段不同
1、認罪認罰是處于法庭審判的過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采取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的過程。
2、緩刑是處于法庭審判結束后,對于已經確定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過程。
擴展資料:
1、認罪認罰從寬受害方有異議的處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但沒有賠禮道歉、沒有退贓退賠、賠償損失的,未能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協議的,在考慮如何從寬時要有區別。
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刑事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是我們國家刑事訴訟法的一個基本原則,辦理認罪認罰案件在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保護好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權益。
刑事被害人的有效參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應當聽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見,并將被告人與被害人是否達成諒解協議作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要敦促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賠禮道歉,退贓退賠,賠償損失,保障被害人盡早獲得損害賠償和心理安撫,有效地減輕訴累,及時化解矛盾,修復社會關系。
2、未成年人刑緩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于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未成年學生,在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學籍?!?/p>
該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依法免于事刑事處罰、判處非監禁刑罰、判處刑罰宣告緩刑、假釋或者刑罰執行完畢的未成年人,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與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p>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但沒有賠禮道歉、沒有退贓退賠、賠償損失的,未能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協議的,在考慮如何從寬時要有區別。
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矯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是全社會的責任。由此可見,該學校在人民法院未作出生效判決前就對小鵬予以開除學籍,有悖法律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緩刑
以上關于認罪認罰基本都判緩刑和醉駕認罪認罰基本都判緩刑內容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怎么樣做還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來確定??梢詠砀蝗A法律網找律師提供對自己有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