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字資料是由(富華法律網 www.buzzknow.com)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后發布的內容,讓我們趕快一起來看一下吧!
本文目錄一覽:
工傷案件進行勞動仲裁有必要請律師嗎
是否需要請律師代理,應由當事人根據自己的需要來決定。根據規定,律師代理參加訴訟或仲裁,應該以接受當事人的委托為前提。對于因勞動糾紛而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的當事人,可以不委托律師代理,而由自己直接參與勞動仲裁活動。
法律分析
是否需要請律師,應由當事人根據自己的需要來確定,在法律上并無限制性的規定。而如果當事人認為自己缺少相應的法律知識和實務操作經驗的,建議盡量委托律師代理參與勞動仲裁或法院訴訟,律師作為專業的法律工作者,可以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通過律師的代理,當事人可以更好在維護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這些規定,都明確了職工與用人單位因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的,當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先經過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委托律師嗎?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上并沒有禁止工傷認定不能委托律師。 由于工傷認定的流程較為簡單,通常也會由用人單位辦理,因此實踐中委托律師申請工傷認定的例子較少。不過如果勞動者在申請工傷認定時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委托律師處理可以為自己爭取到更多的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殘或者自殺;(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賠償有:沒有必要請律師
1、工傷程序是否聘請律師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需工傷職工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有自己決定是否聘請。
2、工傷的賠償標準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市出臺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的。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鑒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后領?。┖鸵淮涡詡麣埦蜆I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后領?。┑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傷案件要不要請律師
工傷賠償需不需要請律師,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工傷鑒定以后,可以根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給予標準版發放工傷保險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投保的,則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與用人單位協商不了的可以向勞動仲裁提請仲裁。與單位協商不了的,可以委托律師介入幫助維權。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勞動爭議當事人對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遇到職工勞動糾紛工傷能否請律師和工傷勞動糾紛律師費標準的問題應該立即聯系專業律師,通過律師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熟練的訴訟、談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證據和資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以上內容由富華法律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