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莉哥賠償多少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莉哥被判刑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富華法律網(www.buzzknow.com),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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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形象代言人出現了負面新聞,可以找她索賠嗎?
當然是可以的,任何的代言人都需要對自己的形象予以保護,只要是代言人自己的形象受損,公司可以要求該形象代言人的公司予以簽約金的倍數賠償,這是合同上面都會明確要求的,只需要拿合同出來說話即可,沒有必要心里有什么負擔,因為代言人的形象會直接影響公司的形象,公司的虧損可能比賠償金還要多。
像之前范冰冰的偷稅漏稅的事情已經查證,范冰冰就面臨著巨額的賠償金額,這就是合同上面已經要求好而且雙方也認同的,這種賠償是合情合理的,因為代言費的金額貝萊就是非常高的,這個時候如果你的形象出了問題的話,自然就需要大量的賠償,其實之前大家心疼范冰冰最大的事情就是因為她面臨著巨額的賠償。
除此之外還有的是之前抖音上面特別火的一個莉哥,當時簽約虎牙大概是有5000萬的簽約費,這個金額可想而知是很多很多人一輩子都觸碰到的錢,但是她簽約之后還沒過多久,就被曝出了丑聞最后被封殺,然后就被判為違約,要賠償巨額的違約金,合同上面說的很清楚,不能有任何的負面新聞,不然會影響整個虎牙的聲譽,劇小道消息說的話莉哥當時是面臨著上億的賠償金的。
綜上所述,如果說是代言人的形象有損,影響到了公司的話,自然是可以要求其進行相關的賠償的不用有什么要擔心的,只要有合同就可以。
如何看待莉哥被封殺的事情?
我個人的一些想法 這次事件歸根結底是莉哥法律意識淡薄 但這件事也讓我想起了潯陽樓反詩,就是《水滸傳》中宋江酒后發牢騷寫下的兩首詩,原本并不是要命的事兒。但有個叫黃文炳的人,為了上位便添油加醋雪上加霜造謠生事想方設法將宋江定成了死罪。就法律而言犯錯是無疑的,但也不得不排除其中有很多人在本次事件中某利。比如,報道事件的記者多了一篇文章,直播平臺能向國家及大眾展示出他的正規,更別提一些其他主播及其粉絲了。違法的人應當付出相應的代價,但也不應當承受他本不應承受的。例如一個富二代或官二代在街上打了人說了一些難聽的話。事件播出后媒體為了博取眼球便會大肆宣揚,比如此人私生活不檢點為人多么不堪,在媒體的煽動下群眾們也紛紛怒發沖冠,在民心所向之下最終判了這個人死刑。那么這對這個富二代公平么?“冤”字并不僅僅是給窮人和好人寫的 而是給每一個“人”寫的 無論他人品有多不堪,行為有多不檢點,但這件事他犯的錯卻始終罪不至死啊,在民心所向當中他連為自己辯護都做不到啊。反觀莉哥,她理應承擔封號、罰款和拘留,但,她不應該承受那些多余的被人為煽動出的指責和謾罵。設想一下,如果她僅僅是因為戲唱國歌,真的會有這么多人罵她么?有幾個人沒開過國家的玩笑?難道這些人平時也這么罵自己么?也包括之前的盧本偉事件等等。我并不喜歡這些主播,盧本偉給我的感覺是猖狂 莉哥給我的感覺是虛偽,但,凡事要就事論事。孟子曾提出 是非知心是為智 也就說不能明辨是非便是不智之舉,眾人皆不能明辨是非就說明“民智不開” 而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更應該保有自己“獨立”的判斷力,這樣才不會被別有用心的人煽動和利用。
抖音莉哥為什么被永久封?
私自編排國歌
她在直播的時候,卻被自己的無知給打敗了,私自編排國歌,這引起了很多網友的不滿,隨后就被舉報了,為此還被相關部門拘留了幾天,此事一出之后,她的前途也算是涼了,而且虎牙還提出了2.6億元的違約金,可以說它已經被全網封殺了。
但是莉哥仍然不死心,還想著用小號直播,利用僅剩下一點的人氣東山再起,但是當她每次用其它小號直播的時候,都會有網友向官方舉報,這讓利哥的付出也成為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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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在看到她的這種行為之后,紛紛的表示:瘋了。畢竟利哥將神圣無比的國歌改編,還是讓人很痛恨的,她如今有這么多的賠償金要還,壓力總歸是有的,但是這一切也都是她自己的無知造成的怪,不得任何人。
有時候不能為了賺錢,而迷失了做人的基本原則,如果想要獲得高利潤的時候,自身的努力才是最重要的,不要妄想著不符合實際的事情,享受成名帶來的光鮮同時也要付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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